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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择吉的基本原则---刘爱生

 

 

择吉,又称择日,民俗叫看日子,拣日子。这是选择,利用有利条件,避开和克服不利因素所做的一种努力。其目的是趋吉避凶,近利远害。这是人类的一种天性和本能。古时候,上自贵为天子的皇帝,下至四处流浪的乞丐,中则士农工商,没有不被这种择吉术所影响的。一个人是这样,一个集体、一个民族、一个国家也是如此,无有例外。中国人相信择吉术,就是因为它能满足人们追求美好生活,向往美好事物的心理需要,可以增强人们办事的决心和信心。然而,择吉是一门较为繁杂的应用学术。要达到趋吉避凶,近利远害的目的,满足人们追求美好生活,向往美好事物的心理需要,笔者认为,择吉者在择吉的实践中,应当努力坚持十项基本原则,以十项基本原则规范、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择吉行为。

一、择之有据的原则。有关文献资料分析,我国的择吉术,产生于唐,发展于宋,形成于北宋,成熟于南宋,兴旺于明、清,完善于清朝。到清乾隆时期,各种选择之书达九十多种。择吉术的百家争鸣,一方面体现了择吉术的兴旺发展,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择吉的信用程度;另一方面,也造成了择吉时日的混乱。为了规范以前历代各种择吉书籍,清乾隆帝下令文臣综合编辑而成《钦定协记辩方书》三十六卷,并编入《四库全书》。这标志着择吉理论的成熟和完善。因此,笔者认为择吉应以《协记辩方书》为历书的权威,或叫主要依据。同时,也要以《择吉会要》,以及许真君的《玉匣记》为参考依据。只有这样,择吉才能做到择之有理,择之有据,才能具有信服力。

二、以事择吉的原则。有些人认为,要做某一件事,只要翻查日历具注,如注某日宜某事,又不逢冲,便认为是吉日。也有人认为日历具注“黄道吉日”,便可行任何事情。二者都是因吉择事,其择吉方法都是错误的。例如,日历上注某月某日“宜婚嫁”,但是,是否每个将婚嫁的人在这一天都是吉日呢?回答是否定的。这是因为人的属相不尽相同,其婚嫁大利月也就不同。即使属相相同,其四柱八字也不同,因而其婚嫁大利月也不同。正确的择吉方法应当是以做某件事,或民事活动为基准,再根据当事人的五行、属相、择吉的各项原则和规则,包括年、月、日、时各个系统的吉神凶煞进行推算,以判断应做之事的时间和方位的吉凶宜忌,尤其是应忌的凶神恶煞,从而,选择吉时吉方行事。再说,要做的事情并不是要全部选吉日。换句话说,所谓的吉日没有绝对性,只有相对性。是相对于做某件事而言的。例如,历书上注某月为“成”日。这一天对于“开市”来说是吉日、宜日,但对于拆墙坏垣来说就不是吉日了,而应当选择“破”日这个凶日为吉为宜了。

三、综合择吉的原则。择吉的方法有多种,正五行择吉术,九星择吉术,十二直择吉术,二十八宿择吉术,六曜择吉术,黄道吉日择吉术,等等。正确、稳准的择吉,不是以哪一种方法单独使用,而是以某一种择吉术为主,综合其它择吉术为辅。这样,有主有从,相辅相成,相得益彰,效果较显著,择吉较准确。否则,只用一种择吉术择吉,很多地方容易出现失误。

四、合理取舍的原则。在现实生活中,有些事需要近日或者急需去做,却又难以择出理想的吉日。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往往是从权变通。但是,从权变通是有条件的,或是有前提的,那就是不能违背合理取舍的大原则。否则,就不能变通择吉行事。何谓合理取舍的原则?根据《协记辩方书》之卷十曰:凡吉足胜凶,从宜不从忌;凡凶吉相抵,德喜之事仍忌。若吉不胜凶,则从忌不从宜。这里告诫了我们三点,一是一日内,神煞有吉也有凶。二是在数量上,如果吉神多于凶神,则吉;如果凶神多于吉神,则凶。三是在吉神与凶神的力量对比上,若吉神与凶神不但数量的多少、力量的大小基本相抵,甚至吉神的力量只是微大于凶神,还是应果断从忌论。因此可知,如婚嫁、开市、兴造、迁居之类的德喜之大事,依然应当避忌,而安葬、坏垣之类的凶事则不列其中了。

五、把准时间的原则。“时间”在择吉术中,是一个最基本的要素,其地位在择吉中相当重要。因为择吉的十分重要内容就是择取吉日良辰。古人云:不得真龙得良辰,也应富贵旺人家。我国辐员辽阔,东西横跨五个时区(东五区到东九区),在某一特定的地区,时间是有差别的。因此,择吉术的运用必须把准特定的时间,或曰把准特定的时间标准。也许有人会说,北京时间是标准时间。也许还有人说,当地时间是标准时间。其实,真正唯一的标准时间,应当是太阳相对于地球的视角,天文学上称之为真太阳时。用公式表示即:真太阳时=平太阳时+真平太阳时差。因此,凡定准时间,必须依照所在地点,推算出当地的平太阳时,再根据平太阳时推算出真太阳时,而不是简单地沿用北京时间。平太阳时的计算方法是:当地的平太阳时=北京时间+4分钟×(当地经度-120)。当地的经度可通过地图等工具查知。这还不够。通过经度推算出来的当地时间虽然称之为平太阳时,但还不是真正的平太阳时。因为地球绕日运行的轨道是椭圆形的,地球相对于太阳的自转周期不是很均匀的。一年当中,有时快些,有时慢些。一年365天,每天的平太阳时与真太阳时都有一些差异。这种差异可通过精度较高的天文历算算法得到。但这不是本文对论的内容。

六、把住重点的原则。这里说的重点,主要是指因某事择吉的重点。每件事、每项民事活动的择吉,规律上有其共性,更有其个性。因此,择吉的重点都会因个性不同而不尽相同。例如:嫁娶择吉,其重点首先是要把住五个基本点:一是宜选择有润月的年份;二是尽量避开农历三、七、九月;三是避开三娘煞;四是避开男、女禁婚年;五是不犯男、女婚嫁相冲、相刑、相害的属相日、时,尤其要避开女命行嫁大忌凶神。又如:安葬择吉。其重点最主要的是避开忌日、凶日。《疑龙经》曰:地吉月凶祸先发,选择吉日最紧要。安葬应避开的忌日、凶日,一是二十八宿中的角、元、奎、娄、鬼、牛、星七星;二是避开天火日、红沙日、小红沙日、天冲地克日、岁破日;三是避开冲亡人命,冲孝子命。凡亡人孝子的命相与安葬日的地支相冲、相害、相刑都要避开;四是避开德喜大事的吉日,以及重日和复日。择吉把住了重点,就是把住了主干,找准了主方向。只要方向对了,择吉就不会出大的失误。

七、统筹兼顾的原则。上面已经谈到了择吉要把住重点。但是,择吉术是一个系统过程。把住重点的同时,也要顾及一般。特别是大的事情、大的民事活动择吉更应如此。再以婚嫁为例。虽然婚嫁的当事人主要是新郎新娘二人,但是,婚嫁也是男女双方两个大家庭的大事,还关系到其他与之相关的人。因此,婚嫁择吉在把握前述重点的同时,还应考虑到相关的人,如:“翁姑”,要尽量选择对翁姑无妨害之日。这关系到婚后大家庭是否和谐和安定。若实在在择吉中避不开,则退而求其次,采用婚嫁权变法,即在新娘进门之前,翁姑到外面回避。待新娘坐床后,再回到家里来。这样处理可无妨了。又以安葬择吉为例,在突出避开冲亡人命,冲孝子命的忌日的同时,还要顾及到亡人的在生直系亲属。凡亡人的在生直系亲属的命相与葬日的地支相冲、相害、相刑,尽量不选择这样的日子为佳。万一不行,也应让这种亲属在葬日的哭祭、送葬、亡人下葬时予以回避。

八、择之有序的原则。办事情有大小轻重之分。因此,择吉的繁简难易也不一样。一些较为平常的事情,只需要翻检一下历书,或是按约定俗成的规则去做就行了。例如“入学”,一般择“成”日、“开”日就行了。可是,对于如婚嫁、建宅、安葬、迁居一类的大事,就该郑重其事地按照原则选择吉日吉时,及至吉年吉月了。正是因为这类大事份量较重,择吉较复杂,所以,按一定的次序择吉就显得当然重要了。否则,择吉时思路就会杂乱,效果也容易事倍而功半,甚至出现差错或疏漏。笔者认为,对这类大事择吉,首要的是据神选择吉时吉方。神煞在时间上分为年神、月神、日神、时神四类,其出没运动有其一定的规律或周期。先按年神择吉,次按月神择吉,再按日神择吉,后按时神择吉。神煞按吉凶分,又分为吉神和凶神,或大吉神和大凶神,小吉神和小凶神。大事择吉,首当找准应忌的大凶神,再找出其他凶神。找准了应忌的大凶神及凶神,且避之,“吉”也自然在其中了,至少是无凶则吉。找定应忌的凶神后,接着找应择的大吉神及其他吉神。找准了吉神并择之,择吉就“框架工程”已成。以建房为例。先找大凶神。建房最忌的大凶神是太岁。古人云:切莫“太岁头上动土”,讲的就是这个意思。因此,建房择吉不可朝向太岁所居之方,背向它也不行。因为太岁的对冲正好是岁破。再找大吉神。建房的大吉神是岁德、岁德合及岁干合所居之方,这是最佳之方位。假如是子年建房,可查出太岁、岁破正处于子午线,即正北正南方向上,而岁德、岁德合及岁干合则分别处于东南,正东和正中(戊己中宫)方向。故子年宜在东方建房,坐向取坐西向东或坐东向西;而忌在南北方向建房,或取坐南向北,坐北向南的坐向。第二,在综合多种方法择吉时,首先可用正五行法,再采用其他择吉法辅之,这可以说是第二步的据神择吉。第三,合检做大事主要当事人的四柱八字,阴阳五行和属相。所择之日时,若与其八字五行和属相相冲、相害、相刑,则宜舍之。第四,综合所择之日的吉神数量的多少,力量的大小,确保所择之日吉神的力量占绝对优势。同时,核对所择之吉日与对应的大事择吉的要求是否相符,确保择吉准确无误。以上是择吉的基本次序,或叫相对次序。当然,择吉者不是一定要按上述次序择吉。这里只是强调择吉必须有一定的次序。只要符合择吉的原则和规则,习惯于其它的择吉次序也是可以的。简言之,择吉必须有序。

九、德才并修的原则。择吉是为人类造福,为百姓服务。因此,择吉者尤其需要首先修德,以良好的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,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择吉行为。一是要务真。不能做假,甚至蒙骗来求择吉者;二是要求实。要按择吉规则,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择吉,不能马马虎虎,敷衍塞责。三是要积德。现在时下有不少人为了使自己能“优”生个儿子或女儿,请择日师选个“吉日”,然后,照“吉日”让孕妇剖宫产子。这种择吉产子的结果,一是孕妇由于怀孕日子不足,婴儿人为早产,其身体一定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;二是对孕妇产后的身体康复带来负面作用(医生诊断孕妇患有病理性特殊情况需提前剖宫产除外)。笔者认为,择吉者这样为来求择吉者所择吉的行为,是一种违背职业道德,损害社会公德的行为,是一种违善作恶的行为,还是一种有损自己功德的行为,说得更严重些是一种“助恶”行为。即便来求择吉者肯出更多的劳务费,吾劝这样的择吉者不赚这种缺德、违德钱,拒绝这种择吉行为。四是要热忱。择吉是一项服务性较强的工作。俗话说得好,“脸上笑容在,福气自然来。”脸上常挂点微笑,可以给来求择吉者以心理上的温暖,增强其自信心,拉近相互间的距离。五是要谦虚。不管你择吉的专业知识多么充足,择吉水平如何高,应始终牢记:天外有天,山外有山,楼外有楼,人外有人。这个世界上没有“大师”,只有“老师”。在择吉的学海里,每个人都只是学生而已。

十、科学实践的原则。择吉之术,无论从理论或是实践的角度说,都有二千多年的历史了。一方面,择吉离不开运用天文气象、地理风水、阴阳八卦、时间历法、佛教道教等相关知识,和人类长期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。这足以说明择吉术的存在、发展和实践,具有许许多多的合理性、可行性和科学性。另一方面,又因为择吉术到现在虽说跨过了二千多年的历史时空,但不可否定其存在一定的不合理的东西,有些还带有神秘或迷信色彩,还有的缺乏充足合理的依据。但是,这毕竟是次要的。无论如何,择吉术是祖国传统文化、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,是与易经文化紧密相关的,其中有许多是人类长期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之结晶。因此,择吉者首先要辩证地对待它,科学地实践它,批评地继承它,深入地研究它,进一步弘扬它。在择吉的实践中,“去粗取精,去伪存真”;去除糟粕,纠正错误;科学实践,扬弃求真。这样,对于进一步满足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,鼓舞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,支持人们增强信心,越过困境,避凶达吉,融造和谐轻松的氛围,建设和谐家庭、和谐生活与和谐社会,都有着积极的社会实践意义。

古人云:天不得时,日月无光;地不得时,万物不生;水不得时,风浪不静;人不得时,利路不通。《造命歌》又曰:发福由其地脉,催福出于良辰。

愿此文能与天下择吉的同行在择吉的实践中共勉!